(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22樓及23樓)
中文和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語文。政府向公眾發表的主要文件,均備有中英文本。政府與市民的書信往來,則因應對象選用中文或英文。立法會會議和政府舉行的各類會議,會視乎需要而提供英語、廣東話、普通話的即時傳譯服務。
法定語文事務部負責監察政府內部語文政策的推行情況,其職責包括:
法定語文事務部隸屬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1, 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,由首席法定語文主任協助處理。